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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騷擾行為不會受出身、職業、或是教育背景等因素影響,性犯罪跟跟所謂的暴力犯罪有本質上很大不同。一般來說,很少會有知識份子做奸犯科、殺人,但是跟性有關的犯罪就不一樣了。輔仁大學性平會顧問吳志光則表示:「你很難想象一個大學校長會去搶劫或是淪為詐騙集團首腦,但校長會是性騷擾行為人,我們現在都不意外了。」這些現象也正凸顯出性暴力的防治比其它犯罪更難預防。

 

雖然難以用教育的方式來約制性犯罪者,但仍可以透過教育方式改善社會環境,使每個人都清楚明瞭在耳聞身邊有親友遭遇性騷擾時,「第一時間千萬不要譴責被害人」。吳志光認為營造一個對受害者友善的氛圍是重要的,雖然政府早自2004年就推動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後,但在性平教育的落實、師資的訓練上仍有進步的空間,舉例來說「在 104、105 兩個學年度,53 所師資培育的學校中,修性平課程人數 779 人占 104、105 學年度所有師資生人數 41,731 人的比例僅 1.86%」。

 

由此可見,推動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至今已將近二十年,是否已落實每一位教師都有完整的性平觀念了呢?這個答案吳志光則表示「還可以在更好」。但社會已逐漸有所改變,隨著近期的#Metoo運動,有越來越多受害者願意勇敢站出來,為自己發聲。期許未來台灣能繼續透過性平教育發揮影響力,改變下一代對性暴力的觀念,形成一個當在受害者通報或求助時,不會被他人反過來譴責或不信任的社會環境。

性平觀念的轉變需要長時間的努力,現階段只能透過修改性平教育制度的不足之處帶來些許的改善,以下是可能的解方:

(一)透過修法強制師資培育大學將性教育學分列為必修課,並將性平觀念納入教甄評鑑項目。

​(二)將情感教育納入國高中情感教育課綱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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